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酒后驾车送表婶 糊涂“好汉”肇事致人当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7:05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特约记者林泉通讯员何增民蒙德育)喝得醉醺醺之后,硬充“好汉”做好事,送表婶回家。结果,“好汉”途中肇事,致使表婶踏上了不归路。日前,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三和村现年19岁的男子王强(化名)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宾阳县警方经侦查终结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5年4月11日下午,王强的表婶姚香(化名)到王强家走亲戚,热情好客的王强好饭
好菜,盛情款待。席毕,表婶告辞要返家,已经喝得有点醉意的王强急忙拦住,并推出一辆两轮摩托车要将表婶送到家门口。当时,家里人劝他不要逞强,可是王强满不在乎,连声说“没事”,接着驾车搭载表婶踏上归途。当行驶至国道324线1577KM+800M处时,一辆由梧州开往南宁方向的小货车已经驶近。然而,酒涌心头的王强却稀里糊涂地左转弯横穿公路。小货车避让不及,瞬间与摩托车发生碰撞。

  王强和表婶被抛落路面,王强侥幸生还,但表婶却当场死亡。宾阳县警方经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后,认为王强的交通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王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作者:林泉 何增民 蒙德育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