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送表婶 糊涂“好汉”肇事致人当场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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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7:05 新桂网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特约记者林泉通讯员何增民蒙德育)喝得醉醺醺之后,硬充“好汉”做好事,送表婶回家。结果,“好汉”途中肇事,致使表婶踏上了不归路。日前,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三和村现年19岁的男子王强(化名)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宾阳县警方经侦查终结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5年4月11日下午,王强的表婶姚香(化名)到王强家走亲戚,热情好客的王强好饭
王强和表婶被抛落路面,王强侥幸生还,但表婶却当场死亡。宾阳县警方经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后,认为王强的交通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王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作者:林泉 何增民 蒙德育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