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玉米棒难过“绿色通道” 两部门说法截然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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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7:05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陶海华实习生张锦梅)运送新鲜玉米棒子过“绿色通道”要收费,它是否属于“鲜活农产品”可享受“绿色通行”待遇?长途货运老板刘先生,却前后遭遇了两个部门截然不同的说法。 刘先生在南宁市五村岭经营一家配货站。7月8日,他在南宁市五里亭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要了一车新鲜的玉米棒子,准备拉到青岛销售。当日下午,他到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申
谁知在9日上午10时许,司机打电话回来告诉他,车子行驶到高速公路永福收费站时,被工作人员拦了下来,对方称,玉米不属新鲜蔬菜,要交过路费才给放行。 刘先生通过电话问收费站工作人员:“我已经在政府部门办了绿色通行证,为什么不给通行?”对方称,按照他们部门的规定,玉米不属于农副鲜活产品,所以不能够减免过路费。“如果不能减免,当初为什么又可以办到证?”对方回答,是部门之间没有协调好。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叫司机交了640元的过路费。 新鲜玉米棒子可否享受“绿色通行”的待遇?7月11日上午,广西农业厅相关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记者,新鲜食用的玉米属于鲜活产品,这是农业部门认定了的,因此享受“绿色通行”的待遇。“那刘先生的货车为何又遭到卡壳呢?”记者问。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把情况向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反映。 记者联系到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一姓赖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区政府文件规定,鲜活农产品是指在广西区境内生产的时鲜瓜果,新鲜蔬菜,活的家禽、家畜、水产品,生鲜蛋和鲜奶五类农产品,上面五类农副产品文件上有明确规定。而实际运输中,如玉米、花生、板栗等农产品,是否属于“鲜活农产品”,该部门与农业部门有分歧,这就是造成刘先生货车遭“卡壳”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在与农业部门沟通,在“鲜活农产品”的界定上,尽量地细化,并尽快出台相关文件。 7月11日下午,刘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他欣喜地告诉记者,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已向他表示了歉意,并告诉他,以前是两个主管部门没有协商一致,目前两部门正就此问题作进一步协调。 作者:陶海华 张锦梅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