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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树下葬受阻竟停尸体别人家门 事发平乐县大源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7:05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庾琳)7月11日凌晨,在平乐县二塘镇大源村,一具摆在该村村民黎某家门前近3天的尸体,在有关部门的严令下,终于被搬走。但是,棺材还是被埋入了双方有争议的土地。

  7月10日下午4时许,记者赶到大源村,在离黎某家50米开外的地方就闻到了阵阵异味,并看见一副棺材摆放在黎某家门前。附近一些房屋的门窗也都紧闭着,不见有人出入。

  戴着口罩的黎某告诉记者,同村李家组李某的父亲于7月6日去世,而李家组人要将死者埋葬在黎家组开荒的果园里,并砍了他家好几棵已挂果两年的板栗树,挖好了墓穴。黎家组的人不同意,于8日上午前去阻止,并将墓穴填满,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随后李家组便将棺材抬到了他家门前,摆放至今。“我们现在都不敢进家门,只好搬到屋后较远的一块空地上吃饭、休息,到了晚上,就借宿亲戚朋友家,有的人只能睡在此空地上”。据了解,从7月8日起,当地温度均在30℃以上,村民都很担心尸体腐烂,会传播病菌。

  据该村李家组一老人说,挖墓穴的土地是以前生产队的,并没有下分给任何人,不属于黎家组的土地。8日上午,当李家人抬着死者到达墓地后,发现墓地已被黎家人填满,并阻止李家人再在此挖墓穴。按照他们的习俗,死人就只能葬在那山上,更不能在老人死后挖两个墓穴。但当时对方执意不让下葬,并赌气说:“难道你们还敢抬到我家里面不成。”李家组人一气之下将死者抬到了黎某家门口。

  10日下午6时许,记者找到二塘镇政府一位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说,有关部门已对此调解了3天,但均未达成协议。按照殡葬的有关规定,墓地不能占用耕地、林地,不能使用有纠纷的地,扰乱他人生产生活,李家组人的行为已违反规定。10日下午4时许,二塘镇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综合治理办对此又进一步调解,并将此事上报了县政府。

  据了解,当晚8时许,该镇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再次赶到大源村,要求李家组人当晚无条件将棺材搬离黎家住房,如果不搬,一切后果由李家组负责。11日凌晨4时左右,李家组人将棺材搬离。但当日下午2时左右,黎某告诉记者,李家人虽将死者搬走了,但仍将死者埋葬在果园里原来的墓穴。对此,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因他们不是司法部门,无权强行干涉此事,如果黎家人仍有意见,可向法院起诉。

  作者:庾琳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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