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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妻子出轨为由敲诈第三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7: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赵纯瑜)一男子以妻子出轨为由,多次借机对第三者进行敲诈,且数额巨大。日前,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敲诈罪判处被告人楚某有期徒刑3年。

  今年35岁的楚某是一名无业人员,此前曾因流氓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从2001年11月至2004年12月间,楚以其妻王某与另一男子梅某发生两性关系为由,先后11次对梅某进行敲
诈,共敲诈人民币26710元。今年1月1日,楚对梅某再次进行敲诈时被公安人员抓获。随后,新城区检察院予以批捕,并以敲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非法手段敲诈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罪。近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楚某有期徒刑3年,对敲诈所得赃款依法进行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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