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保障线救助贫困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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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7:3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燕)从今年起,西安市除实施“农村低保”外,还将通过开展“临时救济”、落实“五保”政策等方法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西安市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将按照各类特困家庭的不同
对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户,将通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因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困难、通过自身努力在短期内难以维持生活的贫困户,实行“临时救助”;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鳏寡孤独人员除享受低保外,还将按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继续实施“五保”政策,保证其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 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民政局局长杜锁强介绍说,在正式实施的“农村低保”制度的基础上,西安市还将对低保对象等困难家庭,在农村生产技术培训、扶贫项目扶持、农副产品销售、医疗、子女就学、法律服务等方面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为西安市的18万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