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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脑计时电话机核对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8:07 潇湘晨报

  本报讯发现自己家中的固定电话存在不通话照收费的问题,株洲73岁老人何耀辉特地买了一台电脑计时电话机,从2000年开始,每拨打一个电话,他都及时做好记录,并以此为依据起诉电信部门多收费。昨日,株洲市芦淞区法院异常热闹,何耀辉起诉湖南电信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官司开庭,众多株洲市民和媒体记者前往旁听。

  何耀辉老人说,作为电信用户,2000年以前他就发现自己家中的固定电话存在不通话
照收费的问题。为此,他特地买了一台电脑计时电话机,从2000年开始,每拨打一个电话,他都及时做好记录,包括通话时间的长短及是否拨通都详细记下来。之后,他逐月核对,发现每个月电信部门都多收了他的电话费。2001年,他多次找到株洲电信部门,要求退还多收的市话费960元。2001年6月,湖南电信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退还多收他的市话费500元”。

  何耀辉说,本来他只要电信部门改正错误今后不再多收费就算了,但没有想到,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发现家里的电话仍然存在被多收费的问题。通过几年的测试,他发现家中每个月大约多收市话费10-20元。因双方协商未果,何耀辉将湖南电信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何耀辉在诉状中提出,根据《消费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湖南电信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提供他2005年1月21日至2月20日的市话费通信详单,双倍返还多收的市话费1880元,并承担诉讼费及交通费120元、复印费196元、精神补偿费3000元,还要向他做出书面道歉。

  被告方湖南电信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的律师在答辩状中表示,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电信企业没有法定义务向用户提供本地市话清单,在客观技术条件上也无法向用户提供市话清单。同时,该律师表示,何耀辉自己做的通话记录不具备科学性、完整性。对于2001年6月湖南电信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退还的500元,该律师称是一种让利行为,而非退还多收的话费。

  法庭调查结束后,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 王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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