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马碑案”被告再摊交通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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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8:35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 今报讯 福满楼商贸有限公司的于成启经理又一次因为交通肇事被人索赔。 和“下马碑案”一样的是,这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依旧不是于经理本人,而是福满楼公司雇用的司机。而不一样的是,肇事车辆不是“大奔”而是面包,司机也不是偷偷将车开
2002年11月25日早上5点半,福满楼公司司机杨戈驾驶单位的小客车行驶在皇姑区岐山路附近,由于路面太滑,车辆侧滑将在附近晨练的孙大娘撞伤,导致孙桂芬“左双踝骨折”,住院治疗长达215天,花费近3万元。 在肇事后,杨戈驾驶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下午3点,杨戈才向交警报案。 事后,沈阳市交警支队皇姑大队对事故做了责任认定,由于杨戈没有及时报案、保护现场,皇姑大队认为对此次事故杨戈要负全责。判决福满楼内部约定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雇员在执行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雇主应该负赔偿责任。 在庭审中,福满楼公司表示杨戈和该公司做过约定,发生交通事故由司机个人负责,和福满楼公司无关。对此,法庭认为此种约定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应该由福满楼公司先向孙桂芬承担赔偿责任,然后该公司可以要求杨戈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福满楼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总计4万5千余元。 执行七旬老太遇难题 昨天下午,71岁的孙大娘表示,法院虽然判了赔偿医药费等费用,但至今未付,“法官去过几次,7月1日法院强制执行,要求7月4日把钱给我,但是还是没动静。” “除了肇事司机来看过我,并让其亲属护理了41天,支付了6000元医疗费外,肇事车主始终不露面。更让我气愤的是,肇事车主还派两个人来,不是来关心我,而是问我什么时候出院。车主压根不提赔医疗费的事,就说是司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