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下马碑案”被告再摊交通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8:35 沈阳今报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

  今报讯 福满楼商贸有限公司的于成启经理又一次因为交通肇事被人索赔。

  和“下马碑案”一样的是,这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依旧不是于经理本人,而是福满楼公司雇用的司机。而不一样的是,肇事车辆不是“大奔”而是面包,司机也不是偷偷将车开
出来的。而且这次由于肇事司机没有保护现场、及时报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福满楼公司这次要负全部责任。肇事救人心切破坏现场

  2002年11月25日早上5点半,福满楼公司司机杨戈驾驶单位的小客车行驶在皇姑区岐山路附近,由于路面太滑,车辆侧滑将在附近晨练的孙大娘撞伤,导致孙桂芬“左双踝骨折”,住院治疗长达215天,花费近3万元。

  在肇事后,杨戈驾驶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下午3点,杨戈才向交警报案。

  事后,沈阳市交警支队皇姑大队对事故做了责任认定,由于杨戈没有及时报案、保护现场,皇姑大队认为对此次事故杨戈要负全责。判决福满楼内部约定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雇员在执行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雇主应该负赔偿责任。

  在庭审中,福满楼公司表示杨戈和该公司做过约定,发生交通事故由司机个人负责,和福满楼公司无关。对此,法庭认为此种约定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应该由福满楼公司先向孙桂芬承担赔偿责任,然后该公司可以要求杨戈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福满楼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总计4万5千余元。

  执行七旬老太遇难题

  昨天下午,71岁的孙大娘表示,法院虽然判了赔偿医药费等费用,但至今未付,“法官去过几次,7月1日法院强制执行,要求7月4日把钱给我,但是还是没动静。”

  “除了肇事司机来看过我,并让其亲属护理了41天,支付了6000元医疗费外,肇事车主始终不露面。更让我气愤的是,肇事车主还派两个人来,不是来关心我,而是问我什么时候出院。车主压根不提赔医疗费的事,就说是司机的责任。”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