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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食品检测结果为何总“迟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8:41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新闻提示:近日,本市相关执法部门陆续通过媒体公布了一些食品抽检结果,这对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无疑是件大好事。然而,不少读者仔细读了后发现,部分食品的抽检早在年初就进行了。姗姗来迟的检测结果公布,让众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连续食用了三四个月的“有毒”食品。

  食品抽检公布姗姗来迟

  读者们的反映并非个别现象。像日前刚公布的蜜饯食品抽检结果,其抽检工作实际是在第一季度进行的。另一个区的执法部门在今年3月抽检的银耳食品,同样到了6月份才得出检测结果,并给予相应查处。“食品抽检结果公布为何要拖这么长时间?”一位消费者感慨,抽检的食品一般都是某个日期生产的某个批次产品,如果消费者能早点知道哪些不合格,即使抛开收集证据维权索赔不谈,至少可以避免再去食用那些霉菌、二氧化硫之类超标的“有毒”食品。现在抽检结果拖到三四个月以后才公布,当初那个批次的食品大多已经卖光吃光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又谈何保护?

  执法部门也“头痛”

  事实上,食品抽检结果公布不及时,不仅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且给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某基层执法部门有关负责人私下里对记者坦言,其实他们也希望检测结果能早点出来,以便于及时对相关厂商给予查处。然而,由于检测费用太高,以及全市待检产品太多,而权威检测机构又相对偏少等众多因素制约,导致抽检结果常常要等到三四个月以后才能出来。另外,个别部门考虑到适当维护经营者利益,给其以改正的机会,也会酌情推迟公布抽检结果的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凡是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们都会依法给予查处的。”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因为检测结果出来的迟,他们曾多次碰到上门查处时,经销商已经撤柜走人的尴尬。无奈,他们只好通过其他途径来追究商家或厂家的责任。

  食品抽检机制有待完善

  对此,市消协有关人士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健康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享有知悉商品性能、主要成分等真实情况的权利。被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在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之前长期上柜销售,实际上已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然而,囿于多种原因,目前对于食品抽检何时进行,何时公布抽检结果,公布还是不公布抽检结果等问题,并没有相应法律法规来规定。因此,消协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谨慎消费,并呼吁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完善相关的食品抽检以及抽检结果公布机制。南京日报记者 邹伟(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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