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车祸被小舅子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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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0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在法官的主持下,六合法院沿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诉讼。记者了解到,坐在被告席上的两名当事人前不久还是原被告的关系。 案情回放:去年2月的最后一天,晚上8点不到,司机王小名驾驶三机赶往家中,副驾
交警部门认为这是非道路交通事故。 调解成功:在庭审现场,原告是陈友邻,被告是王小名和货车主人。陈友邻认为自己的伤害是两名被告的不慎引起的,要求他们赔偿数万元的损失。最终两名被告同意赔偿2万多元。 那么,2万多元,两名被告各出多少呢? 背后官司:原告代理律师、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丁明胜告诉记者,在这之前,三机司机王小名将货车主人告上法院,经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货车主人对此事故负有40%的责任,并以此比例对王小名的损失进行了赔偿。 沿江法庭依据南京中院的认定,调解时确定王小名承担60%的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