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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车祸被小舅子告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0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在法官的主持下,六合法院沿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诉讼。记者了解到,坐在被告席上的两名当事人前不久还是原被告的关系。

  案情回放:去年2月的最后一天,晚上8点不到,司机王小名驾驶三机赶往家中,副驾
位置上坐着小舅子陈友邻。由于天黑,加上某货车主人将车停在路上时没有开尾灯,王小名驾驶的车子一股脑撞上了货车尾部。王小名受的伤非常严重,两块碎玻璃插进了他的脸部,下巴碎裂,鼻子、眼睛都受到伤害。王小名被送到医院时,已经面目全非。陈友邻也受了伤,牙掉了好多颗。

  交警部门认为这是非道路交通事故。

  调解成功:在庭审现场,原告是陈友邻,被告是王小名和货车主人。陈友邻认为自己的伤害是两名被告的不慎引起的,要求他们赔偿数万元的损失。最终两名被告同意赔偿2万多元。

  那么,2万多元,两名被告各出多少呢?

  背后官司:原告代理律师、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丁明胜告诉记者,在这之前,三机司机王小名将货车主人告上法院,经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货车主人对此事故负有40%的责任,并以此比例对王小名的损失进行了赔偿。

  沿江法庭依据南京中院的认定,调解时确定王小名承担60%的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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