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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带走陪歌女遇阻打死啤酒屋服务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36 法制晚报

  本报讯24岁的廖勇和34岁的陈国强等人,到啤酒屋消费后要将陪歌女带出,服务生出面阻拦时竟被殴打致死。今天二中院向媒体通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廖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陈国强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两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42.8万元。

  2004年3月16日2时许,廖勇、陈国强伙同张俊峰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本市顺义区一
啤酒屋消费后,非要带走陪歌女,并因此与服务生高某发生争执。后廖勇、陈国强等人对高拳打脚踢,致高死亡。廖勇于2004年11月29日被抓获归案,陈国强于2004年12月30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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