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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七宗罪”业主拒交费 法院:业主做法欠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12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丹凤街同仁新寓20多名业主因欠费被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昨日,一业主当庭列举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上的“七宗罪”,表示他拒交管理费有理。

  丹凤街同仁新寓现有居民500多户,大约2000多人。2001年初,陆续入住的居民跟开发商聘请的康盛物业签订了业主公约。四年来,居民对康盛物业公司的管理颇有疑义,据昨日来旁听的业主们反映,因为不满物业,小区里将近一半的业主没有交全管理费。不久前,小
区因为脏、乱、差还被电视台曝光,更是让业主们对管理怨声载道。吴瑞林老人是康盛物业状告的业主之一,他从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就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和共摊水电费,共计1568元。吴瑞林老人昨天在庭上表示:“如果他们能把管理做好,交费一点问题都没有。”他接着列出7点物业管理的不足:可视门铃常年不能使用,却不维修;电梯频发故障,竟让没有维修资质的保安自行维修,还曾出现险情;物业公司为少聘保安,一直关闭小区南北大门;仅有的3名保安三班倒,还要监管各种工作,人力不足严重影响治安;楼层垃圾桶没盖子,让新小区整日飘散异味;物业不讲信誉,不退还装修押金;每人每月8元的电梯费,以及水电费都没有公示就收取不合理。

  法院认为康盛物业因配备不足产生的服务不到位,不能成为业主不交费的理由。另外,因康盛物业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电梯费和水电费的合法性,故法院不支持这项请求。判吴瑞林老人10日内给付物管费和滞纳金,扣除800元装修押金,应支付给物业294元。

  作者:吴春峰 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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