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七宗罪”业主拒交费 法院:业主做法欠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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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1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丹凤街同仁新寓20多名业主因欠费被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昨日,一业主当庭列举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上的“七宗罪”,表示他拒交管理费有理。 丹凤街同仁新寓现有居民500多户,大约2000多人。2001年初,陆续入住的居民跟开发商聘请的康盛物业签订了业主公约。四年来,居民对康盛物业公司的管理颇有疑义,据昨日来旁听的业主们反映,因为不满物业,小区里将近一半的业主没有交全管理费。不久前,小
法院认为康盛物业因配备不足产生的服务不到位,不能成为业主不交费的理由。另外,因康盛物业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电梯费和水电费的合法性,故法院不支持这项请求。判吴瑞林老人10日内给付物管费和滞纳金,扣除800元装修押金,应支付给物业294元。 作者:吴春峰 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