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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与“继女”争遗产 法院:老太不属于继承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12 龙虎网

  【龙虎网讯】1949年4月,正值壮年的李村因故去了国外,那时女儿小兰才8个月。1988年,李村回到了故乡海门,让李村感受最深的是回家后已物是人非,女儿小兰已是人到中年并已结婚生子,而妻子已在女儿四岁时离家出走改嫁他人。几年后在他人的介绍下,李村认识了丧偶的无儿无女的老太王香,两人按照农村风俗简单办过酒席后,就生活在了一起。

  去年11月,李村病故,未留下遗嘱。办过丧事之后,王香与小兰即为遗产发生了争执
。王香与小兰争吵无果,即一纸诉状把小兰告上法庭。小兰辩称,王香认为与自己的父亲存在事实婚姻,既没有事实根据,也没有法律根据。江苏海安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在1995年以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构成事实婚姻。原告与李村之间未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不属于李村的法定继承人,但原告在较长时间内与李村以夫妻相称,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原告可酌情分得一定的遗产。最后,法院判决在能够认定的遗产6000美元中原告王香得1500美元,被告小兰得4500美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美芳 徐德 宋亚明 冒群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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