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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被宝马车撞伤 司机垫钱对其治疗显法律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27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高寒冰实习生金钰)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之后,因无钱治疗,让安徽来沈民工朱雨生一家陷入了困境。7月11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车祸后陷入困境

  5月18日,在大东区大北街与北顺城路路口附近,朱雨生被一辆宝马车撞伤,昏迷18天
,并导致短期的记忆丧失和语言功能障碍,目前仍在沈阳市第一医院接受治疗。

  朱雨生受伤让一家人的三餐都成了问题,周围的人给了他们许多温暖。然而,在花去4万多元后,朱雨生因支付不起医药费,停药有半月之久,而此时正是治疗最关键的时候。

  司机垫钱无法律依据

  据大东交警部门表示,肇事双方在事发时应该有一方闯了红灯,但到底是谁闯了红灯缺乏证据,因此无法下达责任认定书。

  据介绍,肇事的宝马车相关手续齐全,并且办理了第三者责任险。根据《新交通法》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治疗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支付,而由于责任认定书无法下达,保险公司不能支付治疗费用。在办案交警的努力下,宝马车主为伤者垫付了2万多元钱。

  现在部分肇事受害者有一个观念,交通肇事后交警应该帮助落实治疗费用,实际上这是个误区。新交通法中明确规定,交警的主要职责是勘察现场和收集证据,而关于救治费用的问题并不属于交警的职责范围。朱雨生的境遇虽然值得同情,但是强制肇事司机出钱没有法律依据。

  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基金

  交警部门表示,实际上这反映了新《交通法》施行后法律上存在的一个空白。

  “根据《新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应该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支付治疗费用,但沈阳还没有成立这个基金。交通肇事后,经济条件差的受害者支付不起治疗费用,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完善。”

  交警部门建议朱雨生尽快到法院起诉,交警虽然不能下达责任认定书,但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个车祸证明书,证明车祸确实发生过,通过法院判决可以最后认定谁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只有建立起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尽快成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许许多多像朱雨生这样的受害者们才能找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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