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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服务质量低,同仁业主维权不当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2:11 南京报业网

  【江苏商报报道】 实习生林海丽本报记者陈晓报道由于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同仁小区的百余户业主集体拒交物业管理费。长期被欠费用的物业公司只好将第一批20余户业主告到了法院。昨天,玄武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物业公司称,被告吴先生除了交房拿钥匙时交纳了半年物管费以外,就一直拒交。从2001年7月到起诉时2004年6月,吴先生共计拖欠应交的物管费858.5元。此外还有电梯费、公
摊部分的水电费以及滞纳金共计1000余元。

  吴先生则说,自从物业公司让他在物管公约上签字起,他就不满意这家物业公司:首先将小区两个大门封闭,严重影响业主的出行和安全。其次,只聘请3个保安,还负责电梯和配电的检查,既不能负起职责,还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最后,物管收费严重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没有将收入支出予以公示。

  法官经过审理认为,既然双方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就要按照约定履行双方的职责。没有证据表明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存在什么过错。

  判决后,吴先生和前来听庭的部分小区业主对该判决都不满意。他们认为之所以不交物业费,就是要敦促物管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小区环境,他们将以其他方式表达众多业主的不满。法律人士称,对于同仁小区的业主,可行的方法是尽快成立业主大会,通过合法的方式改聘物业。(4版《民生通道》)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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