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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丢包获赔8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2:11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下午1点半左右,在中山东路某餐饮店用餐的张先生突然发现随身携带的皮包不见了,情急之下立即报警求助。

  张先生称,他和几个朋友到该餐饮店消费,工作人员拉了一张椅子给他放包,临走时突然发现包不见了。他说,包内有部分现金、一把瑞士军刀、工商营业执照等,他那只皮包买时价格逾千,总损失在3000元左右,他要求餐饮店对他的损失负责。餐饮店负责人则称,
首先不知道他包里究竟有多少财物,其次东西遗失张先生自己有过失。在民警协调下,最后餐饮店一次性赔偿张先生800元现金。(刘敏)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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