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邻里纠纷将有专项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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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2:11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邻里纠纷总是难免的,是每个社会人都有可能面对的问题,那么当邻里纠纷发生后,有哪些解决方法呢?综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最常见的有以下三种: 调解。一般发生了邻里纠纷后,会由第三方出面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在很多地方社区或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通常充当了“调解员”一职。
派出所处理。很多人在遇到邻里纠纷后通常会去派出所解决问题,公安部门会依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和性质,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民事诉讼。当调解员和派出所不能解决问题后,大多数人会选择进行民事诉讼的维权行为,但是该种途径耗时较长,费用较高,只有在纠纷始终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会选择。 但是,不管哪一种解决方法,似乎都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部针对邻里纠纷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已经进入了立法审议程序。 据了解,作为对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提升和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仅对执法监督进行了限制和规范,同时在保障公民权利上也有了新的突破。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比照现行条例,草案对一些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将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例如把制造噪音、宠物扰邻纳入处罚范畴,这为今后处理纷繁复杂的治安、邻里纠纷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据介绍,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一些琐碎的小事很容易导致邻里之间矛盾的激化,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充分考虑到操作细节,诸如扰邻案件事后取证,装修噪音时段及分贝界定,宠物排泄物或气味认定等等,都将会有尽可能详尽、准确的法律表述。梁建恕王践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