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杀女友凶嫌作案后曾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4:04 法制晚报

  已婚男士有外遇 离婚之后找女友同居期间发生矛盾恼怒之余下狠手

  被告人今天上午受审当庭辩解没想杀人想救人被公诉人驳得低头不语

  本报讯(记者孙慧丽)“你杀人后能离开现场,怎么能说腿不听使唤呢?”初中文化程度的曹海波因为生活琐事,残 忍地将已经怀孕的女友掐死。今天上午,曹海波在北京市第
二中级法院被告席上受审时,被公诉人问得哑口无言。

  1989年,曹海波结婚。婚后第二年四月份,他又结识了女子李某,两人很快发展成男女朋友。对此有所察觉的前 妻便向曹海波提出离婚,2001年曹海波与前妻离婚。2002年曹海波与李某开始同居。同居过程中,两人因曹海波与前 妻儿子的抚养问题发生矛盾并经常争吵。

  曹海波在法庭上说,2005年2月15日9时许,两人在暂住处再次发生口角,曹海波负气离开,当李某追至密云 一苗圃内时,曹海波用手猛掐李某颈部,用膝顶压李某腹部,后用脚猛踢李某头部,致李某休克死亡。“我不想杀她,我想救 她,但我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了。”公诉人马上反问他,“你杀人后能离开现场,怎么能说腿不听使唤呢?”曹海波低头不再说 话。

  公诉机关认为,曹海波仅因琐事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作案后,曹海波考虑女友“走 ”了,自己也干脆一“走”了之。于是,便想到了自杀。为使自己“走”得体面些,他取出了李某的7000余元存款,为自 己购买了新衣及一些食品到山上准备割腕、抹脖子自杀。后其家人发现并将其送医院抢救并报案,曹海波被公安机关抓获。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