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车牌敲诈勒索 锒铛入狱获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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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6:1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7月12日消息(记者曹美丽通讯员阿林冯办)汽车牌照若丢失补办通常需要一段时间,个别不法分子利用车主有急事要办、没有时间补办等心理,偷撬车牌,然后进行要挟。近日,江西籍男子史某就因敲诈勒索罪,被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史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流窜至宁波市区、奉化市、
奉化法院经审理认为,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窃走他人汽车牌照的要挟方法,强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又因史某是刑满释放后(1994年史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段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