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清华美院学生偷盗同学44万元巨款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1: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罗伟)山东男生刘璞尉曾是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国际部的学生。昨天,他因盗窃同学44万元巨款被朝阳法院判刑11年。

  21岁的刘璞尉住校学习,同学龙某是个富家子弟,平日出手大方。刘璞尉于是注意偷窥龙某存放的银行卡密码。2004年7月至11月,刘璞尉趁无人之机偷走龙某放在宿舍里的工商银行储蓄卡后,在金台北里储蓄所、望京支行东坝储蓄所等地取走44万元。

  法官认为,刘璞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他当庭自愿认罪,而且将盗走的钱财大部分归还龙某,其家人也积极退缴赃款,法庭对刘璞尉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1万元。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