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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游泳如何防止传染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3:34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咸春玲)盛夏时节,游泳场所相继开放,其卫生安全状况日益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记者今天从我省发布的2005年第10号卫生监督预警信息了解到,全省游泳场所总体状况良好,但也有一些游泳场所池水消毒不规范,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省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关注泳池卫生,自觉进行体检。省卫生监督部门今天公布了泳池卫生举报投诉电话:0531-85599999。

  据介绍,游泳场所设施和水质卫生是引发卫生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多种传染病如流行性结膜炎(红眼病)、泳池热(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真菌病、肠道传染病和性传播疾病等可以通过游泳池水传播。为防止疾病的传播,省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游泳前应从6个方面增强安全卫生意识。一是进门先看明显处有无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有警示牌;二是检查更衣室、淋浴间卫生状况,看墙壁、坐凳上有无霉斑;三是注意浸脚消毒池是否与进入泳池的通道同宽,且长足2米,深过20厘米,闻上去有氯味;四是进入池内看周围环境是否有过多杂物,空气是否浑浊;每场游泳人数是否严格控制,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五是检查池水是否洁净,水面不能有漂浮物,站在池边能看到两三个泳道外的池底,且池底无污垢;六是不租用馆内游泳衣裤。游泳时应注意戴泳帽等个人防护用品,自觉进行体检,如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和酗酒者,则不应进入公共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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