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包情人 潜逃一年半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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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3: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余忠志 查洪南 本报记者 周牧 挪用单位公款数十万元用于包养情人和赌博,事发后天南地北地潜逃了一年半……日前,中国路桥集团某厂原设备科科长刘陈海在新津县检察院的全力追缉下落网了。巧合的是
潜逃一年半,生日那天落网 2005年6月13日一大早,仁寿县至成都的必经之地——双流县华阳路段,一辆有“检察”字样的警车停放在路边,几名便衣司法警察和反贪局的侦查员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正在对仁寿开往成都的客车进行盘查。 9时55分,一辆中巴车出现在法警们的面前。新津县检察院法警队的大队长带领一名法警上车执行检查。在扫视了全车人员后,法警队长的视线落在了车门右边第四排的中年男子身上。法警队长不动声色地走过去,要求该男子出示身份证。该男子神色大变,慢腾腾地掏出身份证递给法警队长。 法警队长核对身份证后,迅速掏出了手铐。“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他问。中年男子轻微地叹息了一声,回答道:“知道。” 至此,涉嫌挪用公款数十万元、潜逃达一年半之久的中国路桥集团某厂原设备科科长刘陈海落网了。 挪用公款被发现,玩“人间蒸发” 2003年12月初,中国路桥集团某厂内部开始了例行的每年一次清理备用金欠款及其它费用的检查。不久,他们发现该厂设备科有大量现金借款和其他款项支出,金额高达一百余万元,而这些款项支出大都与科长刘陈海有直接关系。几天后,刘陈海“人间蒸发”。该厂立即向新津县检察院报案。经初步审查,刘陈海有挪用公款的嫌疑。由于刘陈海潜逃后,就完全断绝了与亲朋好友的联系,追逃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转眼到了2005年元月,新津县检察院决定由该院法警大队组成追逃组再次对刘陈海案件线索进行排查。一个与刘陈海有经济纠纷的人向警方提供了刘陈海的行踪信息。根据这些线索,新津县检察院法警大队追逃组多次秘密前往成都、新都、龙泉、仁寿等地,调查刘陈海曾经的熟人、朋友、知情人,还在成都某小区找到了曾与刘陈海同居达两年的女友,了解到2004年12月下旬,刘陈海曾从广东秘密潜回成都,约该女在茶楼见面。 包养情人,几十万元挥霍殆尽 6月13日早上7时15分,法警队长手机突然响起。据知情人报告,5分钟前,他在仁寿县城发现刘陈海和他父亲刚离开家门,刘陈海身上挎了一个小包,手中拎着一个小衣箱,看样子是要离家出远门。 法警队长立即报告分管副检察长并分析,刘陈海极有可能经成都再次出逃,而华阳路段是必经之路,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事后证实,刘陈海因好色好赌,包养情人,将挪用的几十万元公款挥霍殆尽。2003年12月潜逃后,他先到情人处躲藏,又在广州一个同学处落脚,后又转赴上海表姐处。因思念父母,加之手中拮据,他潜回仁寿,想从其父母手中拿些钱以便再次出逃,孰料逃亡生涯就此终结。 6月27日,刘陈海被新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