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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清华对团体参观收取费用 社会人员不另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5:21 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12日电 为维持正常的校园环境和教学科研秩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已对由旅行社组织的团体参观收取一定的服务和管理费用,对其他社会人员不另收费。

  两校校方考虑到大学是教学科研单位,需要维持正常的工作环境和秩序。

  据了解,目前清华向旅游机构组织来校的参观团体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2元,北大为每
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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