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相关条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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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6:00 都市快报 | |||||||||
《物权法(草案)》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第七十四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条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 (都市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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