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有性病不敢与新娘亲密接触 法院判婚姻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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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6:2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新婚燕尔,新郎不敢与新娘亲密接触,新娘苦苦追问终于获知隐情——原来新郎婚前有不洁性史沾上“梅毒”,至今未愈。羞愤难当的新娘一纸诉状将新郎告上了法庭,要求“划清界限”。昨日上午,宁乡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宣告双方婚姻无效。 宁乡县沩山乡沩溪村年轻的刘莉(化名)苦等3年,终于盼回了在广东打工的男友姜某,两人于今年3月正式登记结婚,但未作婚检。新婚燕尔,夫妻双方应该恩恩爱爱才对,但
信誓旦旦的爱人居然背着自己去做这种勾当,刘莉非常失望,感觉受骗上当,一气之下于今年5月向宁乡县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婚前隐瞒不宜结婚的性病史为由,请求宣告与被告的婚姻无效。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宁乡县法院民一庭法官解释说,这种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肖建 胡勇红 黎明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