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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容协管员被戴手铐不愿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01 三秦都市报

  民警:他们罚款用的发票是复印的 市容:至今还不知道犯了什么罪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接到群众报料称:在西安市环城北路隧道西口,3名执法的市容协管人员被戴上了手铐……

  9时41分记者在西安新城区解放门街道办事处见到了3名戴着手铐的市容协管员赵应祥
、冯小刚和霍起云。据赵应祥介绍:7月12日是创卫检查日,8时30分,办事处安排监察分队分几组到辖区人员密集的地方,捡拾烟头,清理卫生。当我们一行五人检查到环城北路隧道西口时,突然被三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打了几拳后强行戴上了手铐。当时这三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只说他们是公交分局的。

  在现场记者看到三名市容协管员有两人双手被铐在背后,吃喝全靠同事照顾,一人手被铐在前面。冯小刚对记者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

  民警称“戴手铐”欠妥

  给3名协管员戴上手铐的是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六大队民警王金山及两名协勤员。市容协管员戴着铐子回到街办后,他们也来到街办继续处理此事。昨日中午12时许,王金山在街办内告诉记者,当天早晨他着便装带协勤员张某来火车站执勤。“我们在205车站处看见5个人围着一个外地小伙子,他们拿出票据对小伙子罚款后,小伙子把票据撕掉扔进垃圾桶里了。我看到出具的发票是复印的,所以怀疑这伙人是假冒的。”

  王金山说:“协勤员的铐子是我给的,协勤员就是协助我铐人的,现在看来戴铐子有些欠妥。”

  另据王金山讲:“因为他们给对方出具的票据是复印的,加上证件上只有照片没有公章,我当时认为是假冒的。”

  六大队:民警铐人是不对的

  西安市新城区解放门街道办主管市容的刘民治副主任对民警贸然使用手铐表示不理解,他说:“市容协管员正常执勤,你(王金山)怀疑是假的,协管员就出示了证件,你又认为证件是假的,那就应该先跟我们街办进行核实。结果什么也没搞清楚就在大街上给人上了铐子。”

  昨日下午1时许,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六大队副队长张长利赶到街办协调处理此事。他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民警及协勤员在此种情况下使用手铐是不对的,该道歉就道歉。随后又对记者说,他已和办事处达成共识将妥善处理此事。下午1时30分,记者再次来到解放门街道办事处见到了戴着铐子的三名市容协管员。霍起云指着已经微微肿起的手腕对记者说:“到现在我连一口水也喝不下去,我现在就等着相关部门能给我一个说法,还我一个清白。等不来说法我不卸铐子。”截至记者发稿时,三名市容协管员依然戴着铐子,此事还在进一步的协商之中。

  本报记者 原野 实习生 周佳 刘强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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