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评选第四批“深圳市荣誉市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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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28 深圳商报 | |||||||||
我市将评选第四批“深圳市荣誉市民” 今年11月份正式授荣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周森)时隔1998年授予第三批“深圳市荣誉市民”称号7年之后,我市将再次评选产生新一批荣誉市民,初步计划于今年11月份正式授荣。
昨天下午,市外侨办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第一、二、三批深圳市荣誉市民对荣誉市民授荣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外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今后将大力加强荣誉市民方面工作,其中一点就是要评选产生第四批荣誉市民,并尽快推动成立荣誉市民联谊会,使120名历届荣誉市民有一个自我管理、服务、发展的平台。 我市荣誉市民授荣工作从1994年开始,分别在1994年、1995年和1998年,授予产生3批共120名“深圳市荣誉市民”。根据相关规定,荣誉市民享有海关优先办理手续、医院看病“优诊”、参加全市重大庆典活动等项待遇。 作者:记者周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