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长下周“接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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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52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新闻背景:5月18日到9月底,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信访群众,集中处理信访问题。目前,辽宁公安“大接访”第一阶段已基本结束。 第一阶段中,沈阳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共接待信访群众1870余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300余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8人,采纳群众建议15项,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
晨报讯 (记者 冯勇 通讯员 杨巨生)下周一开始,信访者就能受到沈阳市公安局局长的接待了。 7月18日至8月17日,沈阳市公安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进入市局局长接访阶段。市局局长将采取集中接访和分片约访两种形式,全力解决群众的疑难信访案件。 范围接访对象有两种 公安机关表示,“大接访”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目标仍然是:“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 市局局长公开接访的对象包括: 1.信访事项已经各区、县(市)局及市局机关有关单位依据《信访条例》办理完毕,并以书面形式答复信访人,但信访人仍不满意,提出复查申请的信访案件的当事人; 2.市公安局“大接访”办公室认为确有必要接待的其他来访人员。 另外,下列情形不在市局局长接访范围: 1.凡是初次到公安机关反映信访事项,应由分、县(市)局或市局机关有关单位“一把手”接待,而未到分、县(市)局或市局机关有关单位信访; 2.信访事项已经分、县(市)局或市局机关有关单位受理,并正在办理过程中; 3.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或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形式“等你来”与“走近你” 这次市局局长“大接访”采取集中接访和分片约访两种形式进行。 集中接访:7月18日至21日,集中接待符合市局局长接访条件的信访人。 分片约访:7月22日至8月17日,对符合市局局长接访条件的信访人,按其居住的区域确定接访地点,实行每周2次的分片约访。 集中接访地点设在和平区光荣街二校,并为来访群众提供休息室、登记室、候访室,提供充足的饮用水、防暑降温设备及医疗保障。 届时,各分、县(市)局以及市局机关各单位的有关领导将共同参加接访活动。 提醒信访时带齐证件材料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信访群众,要严格依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市局局长接访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及本人的信访材料,依法、有序信访。 对于不听劝阻、故意搅闹接访场所,侮辱、谩骂工作人员,以及毁坏公共设施的信访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到光荣街二校乘车路线:280、282、269、256、225、103、263、223、253、501、287、207、523(光荣街站下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