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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后枪击致死案昨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52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王欢)枪响,缘于婚宴上的口角。

  “开枪,是为了自卫!”开枪人当庭辩护道。

  昨日,这起发生在婚宴后的枪击案,即沈阳“7·24”枪击案在沈阳中院开庭审理。

  一起发生在婚宴后的枪击案

  去年7月24日17时许,沈阳市铁西新区南十一西路发生一起枪击案,十余人参加殴斗,其中一人被子弹击中死亡。

  经警方调查得知,持枪杀人的犯罪嫌疑人为鲁建华、鲁建增、王振勇等人。而被击中的被害者是沈阳人冯某。

  随后,警方将此案定为沈阳“7·24”枪击案。作案后在逃的鲁建华、鲁建增被列为公安部B级逃犯。

  10天后,藏匿在新民市的犯罪嫌疑人王振勇被警方抓获。经审讯,他供认被害者冯某是被鲁建华开枪打死的。

  同年8月9日,鲁建华、鲁建增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将作案枪支抛在铁西新区保工街一电线杆下,并给公安机关打电话告知枪支的抛弃地点。警方在该地点发现五四式手枪1把、子弹6发。经鉴定,此枪支确系“7·24”案件中的作案枪支。

  9月23日深夜,侦查员在开原市将鲁建华、鲁建增兄弟二人抓获。

  经审讯,鲁氏兄弟俩交代:案发当天,冯某一家在自家开的酒店办婚宴。因琐事,冯某与兄弟俩发生争吵。当日17时许,冯某约鲁氏兄弟“谈谈”,结果再次发生争吵,引发枪击案。鲁氏兄弟辩称:“抢枪伤人是自卫”

  今年5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对鲁氏兄弟提起公诉。

  昨日,沈阳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对于指控,哥哥鲁建华首先提出异议:“枪是我抢过来的,是为自卫……”

  随后他当庭供述:“冯某约我弟弟谈谈,我怕出事才跟去的。后来发生殴斗时我看见冯某拿着手枪对着我勾了两下,但不知为什么枪没响,我就把手枪抢了过来。这时,对方其他人抡着片刀来砍我们,我弟弟手都被砍伤了,我看见冯某又掏出一把抢,我非常害怕,想开枪打对方腿吓唬他,但却打在了他肚子上……”

  公诉人:枪是谁的?鲁建华:冯某的。当时他带了两把,我只抢下了一把。公诉人:你们去了多少人,都带什么工具了?鲁建华:我们去了不到10个人,仅仅带了铁锹。公诉人:作案后在扔枪支时,为什么要通知警方?

  鲁建华:我们想投案,但那时弟弟胳膊上的伤没有好,我们决定等伤好了再投案。

  而他的弟弟鲁建增则表示,案发当天是冯某先打电话约的他,而且也是对方先动手用刀砍伤了他,他哥哥的行为是出于自卫。

  对于另一把枪支的去处,兄弟二人均表示不知道。被害者冯某的家属提出了200万元的赔偿请求。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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