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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土车”上路须持准行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03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近日,交警部门除了平时加强对“残土车”交通违法行为取缔力度外,交警部门将从源头上对其进行管理,对残土车建档登记,经过“三查”通过后,持《残土车准行证》方可上路。

  据介绍,哈市交警支队的全体宣教民警将进入各施工单位,对在哈市运行的“残土车”进行严格“三查”。一查残土车的合法性,即营运“残土车”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存在
挪用号牌、无证、无牌、冒用部队军牌等违法行为;二查车辆检测的安全性。民警将对“残土车”的检车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对于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暂时滞留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检测合格;三查驾驶人驾驶资格。交警部门将对“残土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核查,坚决禁止持准驾车型不符驾照和无证的人员驾车上路。为提高安全性,驾驶“残土车”的人员必须保证在三年内无肇事记录方可驾车上路。对于“三查”中达到标准的车辆,交警部门将统一核发《残土车准行证》,持有该证的“残土车”方可上路行驶。目前,交警部门正在清查“残土车”,进行建档登记工作。(黑龙江日报)

  作者:邵晶岩 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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