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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农民工获赔六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22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哲)昨天上午,成立仅一个星期的市总工会劳动仲裁分庭首次开庭,对哈市一农民工因工伤被机器模具夹住截去右手一案进行劳动仲裁,经仲裁部门和市总工会调解,双方当场达成协议,由厂方向这位农民工赔偿人民币6万元整。据了解,设立工会仲裁分庭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悉,孙宇峰是依兰县农民,在公司打工时,右手不慎被截断,经有关部门鉴定为4级
伤残。孙宇峰的父亲孙亚君向厂方讨要医药费、赔偿金等。由于双方对数额分歧较大,于是,孙亚君向哈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总工会分庭仲裁,22天后获得赔偿。

  据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李军介绍,市劳动仲裁分庭设立在工会,给百姓、职工和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使工会为职工维权增加了新途径,工会维权参与力度加大,解决了劳动仲裁现行的“一审二裁”存在的立案难、时限长、解决争议不及时、工会参与不力的问题,同时缩短了仲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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