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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转让费流产半数创业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3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生 宋燕 金陵晚报记者 朱锐【金陵晚报报道】“为什么租一间门面房,我在付了房租后,还要再付高额的房屋转让费?我并没有买他的门面呀!”石先生气愤地说。石先生是南京人,下岗后开了一家豆腐店,随着规模不断扩大,他准备找一间更大的门面来扩展业务。然而,在房租基础上另收的高额门面转让费将他扩张业务的梦想彻底击碎。

  转让费让一半以上创业计划“流产”

  “一个门面的转让费少则要5000元,多则达到20万。也就是说除去创业的其他必备成本和房租外,至少还有几万块钱花在见不着影的转让费上。要价如此之高,太让人不能接受了。”记者在创业者咨询中心见到石先生时,他不断地感叹。“在长乐路,有一个门面,年租金8万,可是,转让费却高达20万,还有在秦虹路,有一间门面租金1200元一个月,转让费高达12000元。很多人竟然以转让门面房为职业,硬生生地把转让费炒得越来越高。”石先生气愤地说,有几个人想加盟他的豆腐店,但都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门面或者负担不起昂贵的门面转让费,才放弃了自主创业的,“有一个姓翟的大学毕业生,备了3万元准备创业,但找了一个月的门面房后,发现单是转让费就高达两三万,最后因为没有充足的资金,他只能放弃创业,去一个公司上班。”其实,像石先生所说的因为门面转让费的高额门槛而导致创业计划“流产”的现象在南京并不少见。市劳动部门“1118”创业办每次举行创业咨询会,总能吸引少则五六十,多则上百个想创业的人前来咨询,甚至报名一些中意项目,然而据创业办负责人介绍,最后真正能做成项目的只占报名人数的一半不到。

  转让费实则转嫁了投资风险

  据创业者咨询中心专家刘屹介绍,一位安徽的陈先生,大学毕业后去了广州,现在到南京创业,最后,他选择了做印度甩饼。刚开始,陈先生不知道南京有门面转让费这回事,但在寻找了30多条街,50多个门面后,他发现,在深圳、广州并不多见的门面转让费,在南京竟然如此普遍。新街口、湖南路的转让费都是8万元左右。最后,他在茶南商业街找到一间14平方的房子,租金1200元/月,但是,转让费却要25000元。他了解到,一年前,那条商业街还不存在门面转让费,但一年后,转让费从无到有,甚至增至上万元,“这种转让费用把前一个门面房租赁者的投资风险转嫁到下一个租赁者身上,而且大大加大了投资费用,让‘小本’投资变成了‘大本’生意。转让费让我的创业推迟了半年,大大增加了投资预算。在广州,转让费一般是针对带有装潢或设备的非常成熟的房子,而南京这种对空房收转让费的情况,让人匪夷所思。”

  “转让族”一个转手就净落几万块

  那么,为什么如此高的转让费在南京还有它的市场空间呢?刘屹说:“主要是因为门面房的供不应求,现在南京市场基本是只要有门面房就有人想租,导致一些‘瞅准商机’的人专门找出租的门面,自己做二房东把门面再转让出去,有的一个转手就净落几万块。更有一些人利用转让骗钱,明明房子快到租期或要拆迁,他不告诉被转让人,最后害别人吃亏的也不在少数。”他还透露,在宁波当地政府和媒体曾经牵头,号召房主不要把房子租给以转租、赚取转让费为目的的个人或中介机构,而是直接租给创业者本人,最好是困难群体,创业者带着项目去租房。凡是新开的商业街,政府会留出20%至30%的门面房租给下岗职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南京各区也有类似的针对下岗职工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有不少原本打算租给下岗职工创业的门面房,实际上都被一些人低价租到房子,再转让给外地人,本地的下岗职工租到便宜房子的并不多。由于门面转让费完全是“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因此一些相关政府部门并不好插手或控制。劳动部门人士呼吁街道在建创业或就业一条街时一定要首先考虑归属地的就业困难群体,将便宜的门面房租给他们。政府也会给下岗职工与新生劳动力在创业方面提供不少优惠政策,来减少他们创业的负担。(编辑 田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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