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讨债可以申请支付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50 红网-湖南日报

  日前,东安县白牙市镇的陈朝东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顺利讨回了59600元的债。他高兴地说:“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讨债,既方便又快捷,还省下了数千元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讨债不成时,往往只知道向法院起诉,却不知道讨债还有一条捷径,即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资深法官在一次法律咨询中,告诫有关当事人。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与法院作出的判决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两个优势:(1)及时、方便、快捷,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2)程序上具有简易性,无需传唤债务人,无需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当事人进行辩论,法院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即可签发支付令。这于当事人而言,既省时也省力又省钱。

  申请支付令可以尽快地实现债权,但必须符合七个条件:(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汇票、股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不能是实物或无形财产;(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或过期的,数额是确定的;(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5)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县级法院)提出申请;(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7)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2年诉讼时效期,诉讼时效从债权到期日起算。法院经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受理后,进一步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显合法的,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东安县委政法委卿敬鑫何甲元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