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来电显示应自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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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50 红网-湖南日报 | |||||||||
编辑同志: 我是汉寿县龙潭桥乡一名电话用户,今年5月份起,汉寿县龙潭桥乡电信所给我开通了来电显示,我并没有申请这项业务,便要求退出,可工作人员没作答复,也没有取消来电显示,请问电信所的行为合理吗?汉寿县一电话用户
记者回复: 6月1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汉寿县电信局客户服务部的李主任,她向记者解释说,因当地许多群众向他们反映想开通来电显示,可又嫌每月5元的费用收取过高,他们征得上级批准后,推出了一个优惠政策,即如果一个乡的用户全部开通来电显示,其费用可优惠到每月2元。这一优惠措施从5月17日开始实行,免费试用一个月。如果用户不同意,在每个月20日之前向当地电信所提出申请,来电显示服务就会自动取消,完全采取自愿原则。 龙潭桥乡电信所的龚所长则表示,根据龙潭桥乡的具体情况,只需有80%以上的群众同意开通来电显示,该乡用户仍然享受优惠政策。本报记者史学慧实习生 杨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