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何时能拿回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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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50 红网-湖南日报 | |||||||||
编辑同志: 我叫邱小琼,是洞口县黄桥镇庙塘村村民,今年28岁。我在广东打工时与武冈市邓家铺镇大龙村的女子刘金叶相识、相爱,并怀孕。6月15日,我们从广东回家进行婚姻登记,刘金叶回娘家拿户口簿时被邓家铺镇计生办干部带回计生办,说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属计划外怀孕,要落实引产措施。我父亲和我村的村支书到我镇计生办咨询,得知只要在生育前办
6月24日,我们到洞口县民政局进行了婚姻登记,并补办了一孩准生证。但后来我们找到邓家铺镇计生办要求退还2000元保证金,却一直被拒绝,我不明白,这笔保证金难道不该还给我吗?洞口县邱小琼 记者回复: 记者从省人口计生委了解到,妇女生育第一胎只要在生育前办好相关手续就可以了,计生部门早就取消了收取生育保证金的做法。 7月7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武冈市邓家铺镇的王镇长,王镇长表示这笔保证金可以退。7月8日,刘金叶打电话给记者,说上午他们找到王镇长,但王镇长对他们向新闻单位反映情况很不满,要他们找新闻单位去,不要找他。记者随后又打电话给王镇长,王镇长否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还是表示会退钱。当天下午,刘金叶高兴地告诉记者,他们已拿到退回的保证金2000元钱。本报记者田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