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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悬赏捉拿私砍滥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9:18 黑龙江日报

  时下,正是基建工地施工的黄金时期,同样也是基建工地私自砍伐树木的高峰期。据不完全统计,哈市近期因基建工地毁树的重大案件已有4起,累计毁树近500棵。按照要求规定,基建工地在施工前必须与园林部门签订保护树木相关协议,并交毁树保证金,可哈市基建工地大多不按要求做事,我行我素,致使毁数案件频频发生。

  毁树案件不断

  4月,香坊区一个基建工地在施工中,将工地内的丁香树、云杉等20多棵树木私自砍伐;随后,南岗区一基建工地也在施工中将2棵树木砍伐。仅在4月期间,就分别在3个区域内发生了3起毁树案件。

  5月,在道外区宏伟路水泵厂院内,一基建工地因建设居民住宅,将院里原有的杨树、榆树等多种树木全部砍伐。其中,大半被伐的榆树胸径在50厘米左右,被砍伐的树木共有170多棵。事件发生后,经城管执法部门调查得知,该基建工地并没有与园林部门签订树木保护协议书,也未交保证金,基建工地私自砍伐树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基建工地钻“空子”

  据介绍,按照《哈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基建工地在施工前应与园林部门签订树木保护协议,并按照树木的生长情况、年龄、胸径不同交纳不同额度的保证金。施工结束后,如工地没有发生私自砍伐树木的行为,将把保证金退回;如发现私自砍伐树木的现象,保证金不退回,并进行经济处罚。

  而目前,哈市大部分基建单位都不在施工前与园林部门签订协议并交保证金。原因是交纳的保证金比砍伐树木的罚款还多,罚款反而交钱少了,这让基建工地钻空子毁树。

  新条例加大处罚

  由于《哈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已实施多年,其中的相关处罚条例已不适合当今毁树案件的处罚,因处罚力度小使毁树案件频频发生。为了让毁树案件发生率降低,去年,经有关部门结合现状制定并实施《哈市城市绿化条例》,新条例中对基建工地保护树木相关规定更严格了。对私自毁树的基建工地将进行树木赔偿费3~5倍的处罚,对毁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将进行5~20万的处罚,被毁坏的树木胸径在50厘米以上的,也按照古树名木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同时,为了让执法部门能在第一时间内得知在基建工地发生的毁树案件,哈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设立了举报破坏绿化案件奖励基金,对及时举报的市民将奖励100~500元现金。(生活报)

  作者:王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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