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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惊吓摔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9:20 解放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敏谂)被狗惊吓摔伤的朴先生,将狗主人陈某告上法庭。日前,闵行区法院一审判令陈某除已支付的5000元外,再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等共计3.5万余元。

  去年1月19日凌晨,朴先生骑车经过陈宅附近,一条大狗突然奔来,朴先生受惊摔伤。陈某陪他到医院治疗,支付了医疗费5000元。朴先生认为陈某对狗未尽看管义务,致其被吓受伤,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朴先生摔倒受伤,确系陈某饲养的狗窜出所致,陈某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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