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存在违法 违规行为 八家建筑单位被通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0:1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7月12日讯(记者 王任辉通讯员盛俊杰)淄博市开发办通过近期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单位的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今天,淄博市建委通报了监督检查情况,淄博齐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因违法建设而被通报批评。 该通报显示,淄博齐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国家新村19#-21#、23#-28#住
淄博齐赛工贸公司开发建设的张店区西六路15号2#、3#、4#住宅楼,淄博澳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淄川区松龄路西首开发建设的淄川水产城,桓台新瑞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香港街顺河路西侧开发建设的星河瑞园1#—9#住宅楼,桓台县烟草专卖局开发建设的4#、5#住宅楼,系以上四家建设单位在没有取得城市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发建设的行为。 周村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小寨村委会在周村区航东中心路以东,青年路小寨村段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寨村1#—7#住宅楼,淄博高新区石桥办事处刘东村在鲁泰大道以南,西四路以西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富华工业园1#、2#沿街房,系以上两家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规定。 根据以上8家单位的违法事实,淄博市建委依据有关规定,决定责令以上八家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全市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罚款。另外,主管部门将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情况记入开发企业的信用档案并与资质年检、综合考评挂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