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再就业优惠证》变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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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0:17 宁夏日报 | |||||||||
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下岗职工通过不同的就业渠道,实现二次创业而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自2002年底这项政策实施以来,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已为1096户有《再就业优惠证》下岗职工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免收各种规费160多万元。但在回访中,兴庆二分局却发现这项优惠政策在实施中存在证件转让、一证多优等问题,造成国家财税的流失。
由于《再就业优惠证》可以减免三年的各种税费,受利益所驱,一些已从事个体经营多年的业户,纷纷到工商部门办理歇业手续,然后再拿着借来的《再就业优惠证》重新办理个体登记,享受优惠。如从事个体饮食经营已有十余年的黄某把已有的营业执照注销,然后拿着儿子的《再就业优惠证》重新办理了新的营业执照。 开餐饮业分店、食品连锁店、化妆品连锁店按国家规定应为一店一执照,他们的这种分店、连锁店有时分属不同的辖区,有的店主拿着借来的《再就业优惠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在不同辖区多次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而一些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职工,由于对经商不感兴趣,或缺少资金、技术、经营地点等原因无法经商,不能享受优惠待遇。马建华方国龙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