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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提醒:行人请自觉走过街天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29 宁夏日报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烟台人行过街天桥位于北京中路与福州街交叉路口,该天桥周围有福州步行街、北京大中电器、双宝超市等购物广场,有明园、紫阳等大型社区及金凤区回民一小、金凤区二小、银川市十三中,天桥建成后对于方便群众过马路、提高通行效率,确保行人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将起到重要作用。但自开通以来,由于广大市民对“天桥”这一新鲜事物比较陌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市民不愿多走路,不走天桥,在桥下横穿道路现象比较普遍。为此,银川市交警支队将路口西侧人行横道拆除,只保留路口东
侧的人行横道,方便残疾人、老人、行动不便或拿有重物的人过马路;同时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加大了对行人横穿道路的查处力度,每天安排两名民警、8名协警员在道路中心线来回巡逻,对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进行纠正,在天桥路口安排两名协警员劝说市民过马路走天桥。从现在情况看,在早、中、晚的上、下班高峰期,市民走天桥的少,以赶着坐车、上班迟到、提的东西多,抱着小孩等各种理由不听劝说,从桥下通过。

  人行过街“天桥”是一种交通设施。天桥与机动车道分离,行人不受交通信号灯控制,可以随时过马路,方便了群众,保证群众的交通安全,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可以说是银川市政府为市民办的一件好事、实事。广大市民应当以交通安全为重,自觉走天桥。(殷晓东)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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