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同性恋先风流后抢劫再敲诈勒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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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54 南京报业网 | |||||||||
通讯员 李自庆 实习生 陈敏洋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有同性恋癖的赵开飞,借助自身这个特点竟然伙同他人密谋抢劫,因抢得的钱财较少,他们又实施了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昨天,赵开飞及其团伙孙长海被鼓楼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据鼓楼检方指控,赵开飞为安徽省明光市人,曾混迹于同性恋群体中,于今年3月在某洗浴中心结识吉林省
当晚,在赵开飞和费明发生关系后,赵开飞开门让等候在外的孙长海进入房间。孙对费明拳脚相向,抢得费明现金500余元和手机一部。二人嫌钱太少,又威胁费明,如果不给他们指定的账号里打入1万元钱,就往费明住处附近贴大字报、刷油漆,公布其同性恋隐私。 受害人费明顿觉不妙,遂向鼓楼警方报警,第二天中午,警方设套让赵孙两人取钱,很快将他们抓获。 庭审中,两人对抢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孙长海辩护律师认为,孙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轻微,且是从犯,应从轻判罚。 法院庭审认为,赵开飞、孙长海蓄谋抢劫,抢劫后又挟受害人隐私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确凿;两人在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同,为共同犯罪,并无主次之分。敲诈勒索时,因两人意志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再念他们落网后及时退还了受害人手机等赃物原因,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田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