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元存款转眼成保险费 保险代理人否认误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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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55 乌鲁木齐晚报 | |||||||||
“一份价值3万多元的存款,转眼就变成了‘保险’。”面对眼前的现实,市民马女士虽无法接受但也显得无可奈何。 马女士 存款变成保险款 7月12日,某大学教师马女士回忆去年2月自己的“存款”经历,非常懊恼:“如果
马女士介绍,在去年交纳续期保险费的过程中,已经接触过多年的某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徐某向她推荐:“保险公司有一种5年期代理储蓄业务,收益比同期存款的利率高得多。” 几天后,马女士看到用3.2245万元换回的不是存折而是一份保险合同产生了疑问,但徐某以“保险公司开据存单是违法”的解释打消了她的疑虑。“直到今年4月,徐某再次打来电话催我交纳保费,这时我才明白:自己的存款是一份分红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公司 代理人否认误导 在咨询了保险公司后,马女士像是被泼了冷水:“这种长期的保种在投保后,要按照第一次缴费标准连续交纳3年才算缴费期满。在3年后不能取回本金和利息,只能按照规定领取生存金、红利等费用;如果现在中途退保,自己将有近万元的损失。” 受理马女士投诉的该保险公司代理人督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对代理人徐某的调查,代理人徐某否认了当初有误导马女士的行为。因为在当初签订保险合同时,马女士有填写投保单、分红说明书、领到保单的3次确认机会。单据上马女士的亲笔签名,更是无法证实她不知情的假设。如果投保单上无投保人的亲笔签名,则可以根据规定视为无效合同。” 保监局 投保应以保单位为准 新疆保监局人身险处马海峡表示,近年来,因投保方面而引发的纠纷很多。因为其中的取证很难,也使其在处理时很难介定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马海峡说,保险公司是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机构,不可能也不允许以各种形式招揽储蓄;对于投保人来说,业务人员的单方介绍仅仅是参考,自己的决策应以保单中约定为准。市民作为消费者,认真阅读保单,也是对自己消费行为的一种维权。:(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周琦 苟晓莉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