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未成年女孩现身说法强迫他人卖淫遭逮捕(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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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2:2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李大成和王贵的罪行固然令人不齿,但是案件中的两个未成年人小铃和小霞却让人痛心。两个女孩原本是被李大成控制着去卖淫,可为什么到后来却变成了强迫别人卖淫的共犯呢?原本是如花的年纪,却从事着这样见不得阳光的职业。她们,为什么会走上这条道路?几经努力,记者在玄武检察院见到了被取保候审的小铃,并与之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对话。坐在记者面前的小铃不安地晃动着双腿,一脸的无辜让谁也想不到她的经历。可是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对这群生活在阴暗里的女孩子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小时我痛恨“小姐” 记者: 你才17岁,是什么时候知道“小姐”这个职业的呢? 小铃: 上中学的时候吧。我们镇上有一些洗头房,每次看到里面的小姐出来都觉得恶心,我心里隐约知道她们是干什么的。 记者: 你还没毕业怎么会到南京来的呢? 小铃: 我还有一个星期去学校拿中专毕业证书,我学的是计算机专业。我们是3年制的,上两年学,第三年出来实习。去年5月份学校把我们分配到了苏州工业园区的一个电子厂里实习的。 工作太辛苦了 记者: 实习期一个月能拿多少钱? 小铃: 1000多块钱吧。 记者: 一个农村的孩子,实习的时候就拿1000多块钱不是挺好的吗? 小铃: 可是人太辛苦了。每天都要上班12个小时,做得不好还要被别人骂。所以今年3月份我就辞职了。我就想,每个月能有千把块钱,但是人不要太累。 记者: 你什么时候和王贵在一起的? 小铃: 4月初,我们以前就认识的,他在我们老家上的武术学校,带了3个同学想去苏州找工作的。到苏州我们就在一起了。 记者: 你喜欢他什么呢? 小铃: 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在一起玩玩呗。“南京工作好找,工资高” 记者: 王贵在苏州找的什么工作? 小铃: 没有找到。因为中介费要400块钱,太贵了。 记者: 那你们靠什么生活呢? 小铃: 我以前工作存的钱啊,他一分钱都没有。可是一个多星期不到,我的钱就用完了。 记者: 谁提出要来南京的? 小铃: 是李大成让我们来南京的。他认识王贵,他打电话给我们说南京工作好找,工资又高。我想也无所谓,而且身上分文没有,实在没有办法就跟着来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