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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霸嚣张才二月 提供“保护”难自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4:0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济南7月12日消息(记者桂园通讯员王海声)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然而在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张村,一名村民却偏偏将黑手伸向了附近的大型农贸市场,强行提供所谓“保护”,日前,经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伙“市霸”分别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现年23岁的高波在2003年11月17日,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二年。2004年7月,高波发现在中韩街道办事处中韩市场附近经常有一些零散商贩进行经营活动,便不顾自己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现实,纠集了胶南市琅琊镇农民樊守清、日照市五莲县许孟镇农民郑伟等一帮狐朋狗友,预谋向这些游商浮贩强收“保护费”。虽然高波自认为这些人理亏不会报案,但为避免被熟人认出,他还是小心翼翼地策划了“收费”方案,即由身为外地人的樊守清、郑伟等人在台前具体实施收费行动,而高波则隐在幕后,只是远远地在附近察看等待。

  2004年7月25日,高波率樊守清、郑伟来到中韩市场附近,强行向商贩应某等六人收取580元“保护费”。近一个月后,8月20日下午,高波再次来到市场附近,收取了应某等三人的300元“保护费”。此后连续两天,他们又强收“保护费”1千余元。

  高波自以为得计,9月25日,带樊守清再次出现在中韩市场附近。然而这次他们却没有那么走运了,刚强收了两名商贩的100元保护费后,便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同案犯郑伟因没有在场,躲过一劫,但同伙被抓的消息没有让他有所收敛,10月11日,他在中韩市场附近将以前在强收“保护费”时表现老实的“摩的”司机杨某价值3千余元的摩托车强行骑走,于12月13日被青岛警方刑事拘留。

  在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时,虽然高波自恃没有出面收过“保护费”,对犯罪事实拒不承认,但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大量取证,足以证实高波就是这伙“市霸”的幕后主使,法院据此认定高波系本案主犯,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高波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连同前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犯樊守清、郑伟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的刑罚。

  支持本案公诉的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文秀指出,高波等人之所以如此横行霸道,是与一些商贩的懦弱怕事分不开的。这些人由于本小利薄,便私自设摊,指望着通过不缴少缴管理费,多赚点钱,没想到却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许多人都被高波一伙按月收了不止一次的“保护费”,却没有一人主动报案。而这些商贩破财免灾的想法,也使司法机关的侦查、审判工作受到了阻力,许多受害人被强收“保护费”的事实无法认定,使犯罪分子逃避了更加严厉的处罚。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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