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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打死人的保安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4:1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死于KK娱乐城的酒客,头上致命伤无法确认是谁打的,因此5名行凶者不分主犯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邱一凡)今天上午,市中级法院对广受关注的厦门KK娱乐城5保安打死消费者一案做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死者确实是酒后滋事,而5保安共同殴打致人死亡,应受到11至15年徒刑的处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24日凌晨4时许,张某喝得酩酊大醉后来到“KK”娱乐城,他一手抓住服务生的衣服往下拉,要求其帮助点烟。之后,他又招手让保安刘伟峰过去,两人吵了起来。而保安杨重生走进去劝解时,张某拿起烟灰缸砸破刘伟峰的嘴角。

  恼怒的刘伟峰朝张某头部等部位一顿拳打脚踢,杨重生也参与殴打,二人一起将张某拖向舞池。因张某抓住舞池内的钢管柱子不放,刘伟峰、杨重生及随后赶来的保安队长杨建伟及另两名保安彭庆华、张庆雷,一起对张涛又踢又打,共同将张某从消防安全通道拖出“KK”娱乐城。“KK”娱乐城现场经理得知情况后,向110、120报称发现一陌生男子躺在惠元大厦路边。

  110、120将躺在地上的张某送往仙岳医院抢救。至当日凌晨4时50分入院后,张某一直呈昏睡状态,经醒酒的常规处理,仍处于昏迷状态。后经中山医院会诊抢救无效,于21时50分死亡。公安机关于事发7天后对尸体进行解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因满身酒气送医院醒酒,医院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99.12mg/dl,确定死者生前曾大量饮酒。死者系被钝物打击头面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究竟是谁对张某头部打出致命创伤?5被告人都提出说自己未打击死者头部。经审理,法院认定无法确认死者头部致命伤是由谁做出的,因此对5被告人不予区分主从犯;但5被告人是共同故意伤害犯罪,其中刘伟峰首先殴打被害人,其余四被告人在无人纠集、指使的情况下主动打击被害人。鉴于死者确有过错、其头部致命伤的行为人无法确认及被告人的犯罪手段仅限于拳打脚踢并非特别残忍等,法院决定对5被告人从轻处罚。

  最终,市中级法院判处刘伟峰15年有期徒刑,处杨建伟14年徒刑,杨重生13年徒刑,而彭庆华和张庆雷均是11年徒刑,5被告人被处剥夺5年以下政治权利。

  另外,法院认为5被告人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故意犯罪致人损害,因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单位——厦门KK娱乐城作为雇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35%的责任;而刘伟峰、杨建伟、杨重生各自承担15%的赔偿责任,彭庆华、张庆雷各自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他们得连带赔偿死者家属47万余元。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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