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副处长恋上三陪小姐屡钻圈套被骗44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4: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烟台7月12日讯(记者张坚栋 通讯员任泽英) 在烟台某高校供职的一位副处长,竟然恋上了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三陪女,结果在短短8个月时间里,被这名三陪女骗去20多笔共计44万元巨款。昨日,三陪女程某以诈骗罪被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刘青(化名)系烟台某高校一名副处长,2003年12月,他在烟台市莱山区一家练歌房
2004年6月,程某告诉刘青要到北京看望父亲,离开了刘青,她多次给刘青打电话,称其父亲生病去世,自己又得了白血病辗转全国各地治疗需要医疗费,向刘青不停地借款。刘青一次次地按程某的要求将十几笔钱汇入程某的账户之中。让刘青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期间程某却瞒天过海,一直与情夫在烟台数家旅馆同居。并借助刘某的汇款过上了逍遥生活。直到2005年1月,刘青提出要到北京看望程某,程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托,既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刘青才感觉被骗并报了案。 2005年1月,程某被烟台警方抓获归案,经过审理查明,刘青借给程某的44万巨款大部分已被程某及情夫挥霍一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