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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花烛夜 新娘揪出色狼丈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7:59 北方新报

  北方新报

  2004年5月1日深夜,一辆警车飞速驶进山东省滨州市南尼集团宿舍院内,径直停在一户贴着大红喜字的宿舍门前。片刻之后,几名警察将新郎押上了警车。被惊醒的邻居们惊讶极了:新郎究竟犯了什么事儿?他们不会想到,就在新婚之夜,新娘发现新郎竟然是8年前强奸过自己的歹徒……\;

  毕业前夕惨遭侮辱\;1996年5月,就读于山东省滨州市某技校的纪宏宏即将毕业。纪宏宏的家就在离学校不足5公里的城郊。当年19岁的纪宏宏身材适中,面容靓丽,尤其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更惹人怜爱。\;1996年5月12日是星期天,纪宏宏在学校埋头学习了一天。太阳西斜时,她骑上自行车准备回家。从学校到纪宏宏家要途经黄河大坝、二坝,中间必须穿越一片茂密的树林。经过树林时,纪宏宏不免有些心慌。突然,她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纪宏宏!”“哎!”纪宏宏以为遇上了熟人,高兴地扭头去看。因为天色渐暗,纪宏宏眼睛又有点儿近视,所以她只看到树林中闪出的是个戴着大墨镜的男青年。\;“你是谁呀?”纪宏宏刚问了一句,就被这个一身酒气的男青年从自行车上拖了下来。男青年用双臂卡住纪宏宏的脖颈,强行将她拖进树林深处。厮打过程中,男青年的上衣被纪宏宏撕破。纪宏宏平时爱留长指甲,此时她使尽全力,在男青年左上臂狠狠抓了一把,随着“啊”的一声痛吼,纪宏宏指甲缝里多了一块皮肉。男青年恼羞成怒,用双手死死卡住纪宏宏的咽喉,直到她失去知觉,随后扯开了她的衣服……\;

  难驱阴影紧闭心扉\;树林里屈辱的一幕深深刺痛了纪宏宏,事情发生后,她的性格为之大变。\;过去,纪宏宏是个活泼开朗的姑娘,她能歌善舞,是学校里的文艺尖子。然而,那场噩梦般的经历之后,纪宏宏像变了一个人,一向爱说爱笑的她变得沉默寡言,不仅避开一切人多的场合,而且连文艺演出也借故不参加。\;纪宏宏是定向分配的技校生,转眼间到了7月份,她毕业后被分配到当地效益不错的银海集团,从事的是人人羡慕的财务工作。\;纪宏宏工作后,追求她的小伙子一拨跟着一拨,但是他们全都遭到了拒绝。小伙子们哪能想到,纪宏宏之所以紧闭心扉,是因为那份难以释怀的隐痛!

  邂逅知音谈婚论嫁\;纪宏宏在单位工作积极认真,被评为2003年度先进工作者。为奖励先进,单位组织大伙儿去张家界旅游。他们是跟随旅行社组的团队前去的,同团的还有一些南尼集团的优秀销售人员,其中一个名叫陈升伟的小伙子,在旅游期间走进了纪宏宏的生活。回滨州的第二天,纪宏宏就接到了陈升伟约她见面的电话。纪宏宏对陈升伟也怀有好感,于是欣然赴约。在陈升伟的“穷追猛打”下,纪宏宏紧闭多年的心扉渐渐开启,她接受了陈升伟的追求。纪宏宏是个很保守的姑娘,两人相处时,虽然也不乏意乱情迷之时,但是由于纪宏宏的坚持,他们仅限于一般的牵牵手、拥抱等亲密接触,从没有过火的举动。陈升伟和纪宏宏经过几个月的交往,彼此觉得都合心意,双方家长也赞同他们尽快确定关系。2004年春节前夕,两家人坐在一起为他们举行了简单的订婚仪式。

  疤痕为证辨出色狼春暖花开的时节到了,陈升伟和纪宏宏手牵手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决定在五一这天举行结婚典礼。那一天,陈升伟和纪宏宏在酒店大宴宾朋。亲朋好友纷纷祝贺陈升伟好福气,找到一个美若天仙的妻子。在震耳欲聋的礼炮声中,婚礼达到了欢乐的高潮。晚上,前来参加婚礼的亲友一个个散去。回到单位分给陈升伟的宿舍里,两人把喜糖散给一些来闹洞房的小孩儿,关上房门准备品尝新婚的喜悦。两人拥抱在一起,陈升伟俯在纪宏宏耳旁说着情话。正当两人缠绵时,纪宏宏突然惊恐地打了个寒战,因为她的手指在抚过丈夫的左肩膀后,发现他的左上臂有一道隐约可见的疤痕,是一道弧形疤!8年前那屈辱的一幕陡然浮现在眼前,纪宏宏仔细分辨,那疤痕正是当年她用指甲剜下对方皮肉之处,她死也不会忘记!纪宏宏由惊转怒,她一把将陈升伟推下了床:“你……你到底是谁?”“我……我就是我啊!你怎么了?”“你这里的伤疤是怎么回事儿?”听了这话,陈升伟的脸色瞬间变白了,嗫嚅着:“是……是小时侯被东西划伤的……”“不对!这是被人抓的!”纪宏宏更愤怒了,她迅速穿上衣服吼道:“你骗人!你在8年前强奸过一个姑娘,你犯过罪!”“啊?”陈升伟像被雷电击中般目瞪口呆。“你应该去自首,去接受法律的惩罚!”“不,我是真的爱你,我……”陈升伟还想辩解什么。“那就让警察来‘请’你吧!”纪宏宏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含泪拿起电话,拨通了110:“我要报警,我发现了强奸我的犯罪分子……”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见到警察,纪宏宏颤抖着身体指了指陈升伟:“就是他,我的新婚丈夫!这个伪君子,8年前就是他糟蹋了我……”她泣不成声。民警询问了一番后,将陈升伟押上了警车。

  惩恶人迎美好人生5月14日,陈升伟被逮捕,随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认定:1996年5月12日,被告人陈升伟采用暴力手段对纪宏宏实施了奸淫。2004年6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升伟行为构成强奸罪,依照《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陈升伟不服判决,以“事情已经过去多年,而且自己与被害人已成法定夫妻”为由提出上诉。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后追诉时效不被限定;虽然陈升伟和被害人已成法定夫妻,但是并不能影响对其犯罪行为的打击。7月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8月,纪宏宏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请与陈升伟离婚。10月初,法院判决:准予纪宏宏和陈升伟离婚。口文/金童凤(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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