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要债实不应该 敲诈勒索换来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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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2:5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邢台电 (记者张会武通讯员常京文)只因对方许某欠钱未还,田某竟雇凶刘某等7人把许某从清河劫持到邢台,并高价勒索。7月11日,这起雇凶要债、敲诈勒索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被邢台桥东分局西门里派出所刑事拘留。 46岁的许某是清河城关办事处菜园村人,1997年,许某借田某1万元钱,许某向田某打一欠条。2005年7月9日下午,刘某等6人受田某委托从邢台租两辆车赶到许某家中,刘某拿
7月11日7时许,西门里派出所值班民警将许某救出。目前刘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