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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情敌受辱少女骂出哈市网络名誉侵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7:41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 于洋/文  网上,很多人有过骂人和被骂的经历。斯文一点的用“国骂”问候,惹恼了,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铺天盖地……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全国罕见的“名誉侵权案”,据了解,因网上骂人而骂出官司的,在哈尔滨是史无前例的,此案堪称哈市“网络名誉侵权第一案”!

  网上“唾沫儿”横飞

  19岁情敌四次受辱

  据19岁的受害人王丽讲,她与李娟是2002年相识的,她们既是现实生活中的朋友,也是同一网站的网民,两人经常一起在一个网络论坛聊天、发帖子。去年年底,两人同时爱上了一个男孩,可后来男孩最终选择了19岁的王丽,两人的友情至此宣告结束……可让王丽万没想到的是,原以为从此与李娟老死不相往来,可李娟却突然有一天“找上门来”,并且是在网上。

  “去年12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网友的电话,告诉我立即到我经常光顾的某网站的论坛上看一看,听着她慌张的讲述我内心隐隐感到不安。当我打开电脑登录论坛后,险些被上面的内容气昏过去。当时我看到的帖子,虽说只有几十个字,可每个字看起来都十分扎眼,整个帖子让我看完气得浑身发抖!”那么,让王丽感到义愤填膺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帖子呢?

  在王丽向法院提交的被“侮辱”证据中,记者看到了帖子的大致内容:说王丽与某男有不正当的性关系,尽管只有几十个字,但其内容非常下流,不堪入目……

  王丽说看到这个帖子的署名时更加惊讶,竟然是与自己产生矛盾的朋友——李娟的网名。突然在网上出现的侮辱之词,让王丽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工作,强忍着愤怒继续坐在电脑前。

  然而,在接下来的30个小时里,屏幕上接连出现的文字,让王丽一次又一次地痛苦不堪。

  “每隔近10个小时,我就会看到一篇这样的帖子,其内容一次比一次‘严重’,而且署名都是李娟的网名!”这下王丽再也坐不住了,因为这个论坛的很多网友也是她现实生活中的朋友,也就是说,谩骂、侮辱她的文字在她看到的同时,很多网友已经看到了。

  “我后来发现很多网友开始在网上跟帖,发表意见,我的脑袋都快气炸了,我不敢再看下去了,于是拨打了李娟的电话质问她,可一开始她说是她写的,后来就不承认了!”王丽说,李娟前后的态度让她不能接受,可最不能让她容忍的是,后来她又发现自己的头像竟然与一裸体女人合成了一张完整的图片,并被发到了一个黄色网站上。这一系列突如其来的“灾难”对于王丽来说犹如五雷轰顶,她整日不敢出门,甚至连上网都不敢了……

  下载证据讨还公道

  少女捍卫人格尊严

  经过一番痛苦的情绪调整后,王丽想到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名誉,因为她觉得此时再与李娟纠缠,只会让自己自取其辱,更加痛苦。经过咨询律师,王丽得到了如果要告她就应该有证据的明确答复。在律师的建议下,王丽立即投入了捍卫尊严的行动中。

  “我马上上网,把谩骂自己的网页下载并保存起来。下载不久后,就发现该网页被删除了,好险呢,如果不及时,我肯定被白骂了。”

  今年4月,王丽将收集好的相关证据仔细整理后将李娟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王丽提交了在该网站下载的4页帖子,并提供了发表自己照片的黄色网站的网址。当庭,王丽要求李娟对其公开道歉,同时要求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000元!

  而突然被推上被告席、并被索赔5000元的李娟,对王丽提及的被辱经过矢口否认。

  法院经调查认定:李娟的网名是其本人注册的,其密码也是本人设置的。该网名发表的损坏王丽名誉内容的帖子,对王丽名誉权造成了侵害,应承担全部责任。王丽的照片被发到黄色网站,因证据不足,出处无从查询,法院不予认定。随后法院做出判决,要求李娟以书面形式在该网站上向王丽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一起网上骂人案由此结束了,然而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事件在网友中很快引起了强烈反响。记者在王丽经常光顾的社区看到,许多网友提及此事津津乐道。有人甚至这样调侃到:“真没想到,网上骂人几句就赔了2000元,早知道,我也去让人骂啊!”但更多的人却由此得到了这样的结论——网上网下其实一样,骂人、侮辱别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还有很多网友对其曾经在网上的“口无遮拦”感到后怕。

  网上说话

  也得悠着点儿

  道外区法院王文权法官告诉记者,大多数在网上骂人的网民有这样一个错误认识:网上的纠纷网上了断,大不了被网络管理员清除出去。其实不然,即便是网络上虚拟的人,也是和生活中存在的人相对应。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骂人,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网上骂人实际上仍然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只不过侵权的方式和载体不同。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及网上言论的随意性,对社会的影响巨大,在网上辱骂他人,对他人名誉带来的损害比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更加严重。所以利用互联网辱骂他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网上骂人并不是无规矩可以约束,那些网上骂人者,你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请你一定悠着点!

  (文中李娟、王丽为化名)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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