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丈夫“后院”起火 发妻残杀情妇再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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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0:4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宋超通讯员吴建峰报道 昨天凌晨1点多,江阴公安局利港派出所在当地群众的协助下,从一条内河中将一犯罪嫌疑人的尸体打捞出水。 人们不禁要问,这个杀人又自杀的小女子,为何要上演这惨烈的一幕? 昨天清晨,接到报料后,记者赶到利港镇,在镇区主要通道之一的兴利居委10多米处
犯罪嫌疑人张春梅在杀死向莹后,立即骑向莹的自行车直奔江阴滨江路利港镇的一条内河,她身上溅着向莹的鲜血从案发地一直滴撒到河边。警方根据血迹判断犯罪嫌疑人已跳河自尽。 警方昨天还发现了张春梅写给父亲、丈夫和孩子的遗书,她责备丈夫不该玩这样的“前院后院火”。在留给女儿的遗书中叮嘱女儿长大后要做知识女性,要自尊、自强,不能在感情中徘徊,绝对不能充当第三者的角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