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司机“酒精考验”被处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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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4:3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其中有5名被处罚的驾驶员,都是酒后驾车。有的驾驶员还不肯承认自己喝了酒,蛮不在乎地辩称“只喝了一点点,还很清醒”。闽DB216×的车主自称只喝了3杯白酒,没醉。警方检查发现,他不但酒后开车还未带驾驶证。 交管处处长林祥兴表示,大部分酒后驾驶的司机对自己的酒量都显得很有信心,觉得还能“清醒”地掌握方向盘。事实上,在酒精的作用下,人的动作会迟缓,反应也迟钝,十分危险。 根据相关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500元,并暂扣驾驶证30天,记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90天,拘留15天以下,记12分;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罚款200元,并处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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